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院办
 首页 | 部门简介 | 规章制度 | 岗位设置 | 档案保密 | 校友校史 | 信息公开 
现在是:
相关文章
站内检索  
 
当前位置: 首页>>岗位设置>>正文
 
机要档案科工作职责
2016-06-21 14:48  

党委办公室、院长办公室机要档案科工作职责

1、负责机要文件的接收、登记、呈批、传阅、传递、清退、归档等工作;

2、负责管理使用党委、学院印章和书记、院长印鉴,填写对外介绍信、证明信;

3、负责与省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联网网络的管理和使用工作;

4、负责办理全院党政各部门印章的刻制和启用;

5、负责机要工作的保密、安全和机要杂志的收订工作。

6、拟定本院各类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措施,贯彻落实上级的规章制度和指示精神。

7、收集本院各门类档案,并合理分类、整理、编目,科学管理。

8、根据教学、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实际需要,编写检索工具,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资料。

9、对超过保管期的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,搞好档案统计工作。

10、及时检查指导有关部门的文书立卷工作,做到及时归档。

11、制定库房的管理制度,做到制度健全,室内清洁、安全。

12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关闭窗口

关于我们 | 反馈留言 | 帮助信息

copyright©2006.山东艺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