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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(暂行)
2017-10-11 15:21  

学校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(暂行)

 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会议室使用管理,提高会议室使用效率,更好服务教学、科研、艺术实践,促进学校工作顺利开展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会议室范围

1.长清校区共有3个会议室,分别是:办公楼二层的第一会议室(2024)、报告厅(2017),三层的第二会议室(3004)。

2.文东校区共有6个会议室,分别是:艺术剧场楼的第一会议室(109)、第二会议室(209)、第三会议室(213)、第四会议室(402),老干部活动中心二层的第五会议室(219)、第六会议室(221)。

二、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

1.党办校办负责学校会议室的日常管理与维护,并统筹协调安排使用。

2.会议室是学校召开各类工作会议和开展学术活动的场所,面向全校各单位、各部门开放,实行资源共享,但不得挪作他用、不得安排其他活动。

3.会议室的使用实行预约申请制度,使用单位应提前1-3天向党办校办行政科预约申请,并填写“学校会议室使用申请表”,登记相关信息,联系电话:86522212

4.会议室内设备的技术支持及日常维护,由党办校办安排专门人员负责,使用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自行调试。

5.使用单位应爱护会议室内公用设备、设施,不得随意刻画、张贴、涂写,不得挪动室内设备,改变室内格局。如损坏或丢失设备、物品,由使用单位或当事人负责赔偿。

6.使用单位应保证会议室的清洁、卫生,禁止在会议室内吸烟、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、废纸、饮料瓶等。

7.注意安全,节约用电,会议结束后请自觉关闭电源及门窗。

8.会议室使用完毕后,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党办校办工作人员,一起检查清点会议室内各类设备、物品,并做好交接。

9.长清校区办公楼报告厅的使用管理,仍按照2015108日施行的《关于启用长清校区办公楼二楼报告厅的通知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10.党办校办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、提升服务质量,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,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,及时做好会议室设备、设施的保养维护,确保会议室环境整洁、正常有序运转,确保为各单位、各部门提供优质服务。

 

附件:1.学校会议室基本情况一览表

2.学校会议室申请使用流程

3.学校会议室使用申请表

4.关于启用长清校区办公楼二楼报告厅的通知

 

党委办公室    校长办公室

20171010

附件【学校会议室基本情况一览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学校会议室申请使用流程.doc已下载
附件【学校会议室使用申请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关于启用长清校区办公楼二楼报告厅的通知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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